河北工业锅炉数量非常多,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任务非常艰巨。为了确保治理工作的稳步进行,河北省制定了《河北省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详细锅炉补贴内容如下:
1、农村地区电代煤补助标准
按户设备购置安装(含户内线路改造)投资的85%给予补贴,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,由省和市县各1/2,其余由用户承担;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.2元/千瓦时补贴,由省、市、县各承担1/3,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,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。
2、农村地区气代煤补助标准
按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%给予补贴,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。由省和市县各1/2,其余由用户承担;给予采暖用气1元/立方米的气价补贴,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,由省、市、县各承担1/3,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;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最高4000元投资补助,由省承担1000元,市县承担3000元。
3、燃煤锅炉治理补助标准
补助资金对燃煤锅炉改造、淘汰给予补助,单独取缔拆除的3万元/蒸吨,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8万元/蒸吨。
4、火电关停淘汰补助标准
省级对关停机组按300元/千瓦给予奖补,已列入国家“十三五”。淘汰关停计划机组、违法违规建设机组、运行寿命期满机组以及选择电力容量指标交易的除外。